記者戴淑芳、黃翠娟∕台北報導
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4週年,迎接3萬名寶寶,國健署表示,補助方案將於11月1日起再加碼,每次最高可獲15萬元。
國健署表示,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2.0自110年7月1日上路滿4年,截至114年8月31日,補助金額達74億204萬餘元,協助6萬3566對夫妻完成11萬392次試管嬰兒療程。
在成功生下3萬144名新生兒的2萬6014對夫妻當中,有1101對夫妻已運用補助迎來第2名新生兒,更有14對夫妻已申請獲得第3胎試管嬰兒療程補助。
為進一步減輕不孕夫妻接受試管嬰兒療程之經濟負擔與維護母嬰健康,國健署表示,自114年11月1日起實施「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3.0」,首先是調高年輕夫妻補助額度,受補助者未滿39歲,首次申請之第1次補金額最高15萬元;39歲至未滿45歲,首次申請之第1次補助金額最高13萬元。
若一次不成,鼓勵再次嘗試,受補助者未滿39歲,各胎之第2、3次療程最高10萬元;39至未滿45歲,同一胎第2、3次療程最高8萬元。
而為鼓勵接續生第2、3胎,各胎的第1至第3次申請,補助金額比照第1胎方式調高,故受補助者未滿39歲第2胎之第1次療程,自6萬元提高至最高15萬元。
衛福部表示,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2.0之補助金額,大約可涵蓋接受試管嬰兒療程醫療費用的53%,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3.0上路後,平均可涵蓋77%,其中受補助者年齡未滿39歲者,更可達到84%。
此外,為了進一步降低多胎妊娠的風險,順應單一胚胎植入之國際趨勢,參考相關實證並與相關醫學會及國內專家討論後,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3.0將原規定受補助者未滿36歲,每次最多植入1個胚胎,調高至39歲;39至未滿45歲,則每次最多植入2個胚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