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高鐵看影片須戴耳機 22日起勸導不聽最重可拒載

本報綜合報導

台灣高鐵二十二日起將實施新制,包括旅客用手機看影片或聽音樂須戴耳機,若要講電話須至車廂玄關處,以及若坐、臥在車廂走道等妨礙乘車與候車秩序、動線行為,經勸導不聽者最嚴重可拒載。

隨著搭乘高鐵的旅客日益增加,車廂內出現大聲講電話、未使用耳機播放影音的情況也時有所聞。為維護乘車品質,日前修改旅客運送契約,旅客未來在車廂使用3C產品如手機,看影片、聽音樂必須配戴耳機,並將手機轉為靜音,避免訊息提示音造成持續干擾;同時比照日本新幹線的作法,明訂旅客需要通話或視訊時,應至車廂玄關處。

高鐵二十二日起正式實施「寧靜車廂」政策,初期會有三個月勸導期,若不配合規定,會先進行勸導;屢勸不聽者,最嚴重仍可解除運送契約、拒載。

針對有家長擔憂,孩童吵鬧恐遭投訴,高鐵強調,對於嬰兒、幼童或其他如疾病等明確因素而影響自主能力旅客的行為,列車人員仍將以持續關心與安撫方式提供必要協助,並請同車旅客體諒。

另外,過去曾有旅客搭乘高鐵,因坐在車門旁通道與人發生衝突。日前已修改旅客運送契約,明定旅客有坐、臥於車廂走道、玄關通道及車站地板等妨礙乘車與候車秩序、動線行為或旅客不依規定搭乘指定車廂及座位,經勸導不聽者可拒載,同樣將在二十二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