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陳姓女子因長期獨力照顧罹患失智症與肺腺癌的父親,於一一二年一月間因餵食問題情緒失控,徒手或持椅腳毆打父親,導致陳父四肢多處挫傷及橫紋肌溶解症,送醫不治身亡。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陳女觸犯對直系血親尊親屬傷害致死罪,但考量其長期照顧壓力與犯罪情節可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九月。
檢警調查,陳女父母於民國九十年離異,她自幼由祖母照顧,但仍與父親同住。陳父年邁後罹患失智症,並於一一0年被診斷出肺腺癌,病情惡化無法自理生活,長期由陳女獨力扶養。陳女除負擔家中開銷與父親醫療費用,還面臨經濟壓力,身心俱疲。
法院審理中,陳女承認犯行,並解釋無兄弟姊妹分擔照顧壓力,且原本在八大行業工作,每月收入約新台幣六至七萬元,但疫情爆發後收入銳減至一點八萬元,另靠不定時工作每小時一千元貼補,經濟不穩定。死者家屬也向法官求情,指出陳女長期獨自照顧父親,希望從輕量刑。
法官認為,陳女多次傷害父親致死的行為雖嚴重,但考量其長期照顧負擔、經濟困境及犯罪動機出自照顧壓力,客觀上足以引起一般同情,情節輕微而法重,依法減刑。最終依對直系血親尊親屬傷害致死罪,判處四年九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