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喉抓鬼害死兒 母判3年半定讞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雲林縣一名陳姓男子因行為異常,被父母與弟弟誤認為遭鬼附身,於民國一一二年十二月一日凌晨以摳挖鼻孔、喉嚨方式驅鬼,最終導致陳男窒息死亡。最高法院於二十二日駁回陳母上訴,全案定讞,陳母被判處三年六月徒刑,陳父與陳弟各獲判二年徒刑、緩刑五年。

檢警調查指出,陳男一家人居住於雲林縣虎尾鎮,陳男原本在北部工作,返回雲林後於冷凍工廠上班。一一二年間,陳男行為忽然異常,家人帶他就醫後情況未改善,轉而四處求神問佛,最終認定陳男遭鬼附身,需以摳挖方式驅魔。

事件發生於一一二年十二月一日凌晨,陳男因發病且不吃不喝,遭父親及弟弟合力壓制,帶至家中神明廳進行驅魔儀式,以強暴方式剝奪其行動自由,並由母親用手伸入喉嚨用力摳挖「抓鬼」,過程約半小時,導致陳男舌根、後咽及下咽部出血,呼吸道阻塞窒息昏厥。家人緊急送醫後,陳男仍不治死亡。

陳父及陳弟在員警到達醫院時主動自首,警方因此得知陳母涉案,三人均自白犯罪,雲林地檢署依傷害致死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