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關懷花蓮光復鄉水災戶,中華郵政二十六日宣布,提供免收賑災捐款手續費、受災戶申請補發存摺以及金融卡免收手續費、賑災物資捐贈郵資免費、壽險保戶快速理賠、寬延繳納保費、房貸戶優惠等措施。
中華郵政表示,賑災捐款免收跨行通匯匯費,即日起至十月二十四日止,捐款至衛福部公告「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帳戶,免收跨行通匯匯費。即日起捐款至桃園市政府公告之「桃園市市庫存款戶」帳戶,免收跨行通匯匯費(截止日另行公告)。
同時,使用網路郵局、行動郵局App、ATM等,於期間內轉帳至該帳戶並有支付跨行轉帳手續費者,俟財金公司確認退還作業後,據以辦理退還手續費至帳戶。如後續有新增捐款帳戶,將配合免收跨行通匯匯費。
第二、受災戶申請補發存摺以及金融卡免收手續費:即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受災戶辦理儲金簿、存單及金融卡掛失補副、更換印章、更換存摺、存款餘額證明、支票掛失止付及調閱交易資料時,一律免收服務工本費。
第三、賑災物資捐贈郵資免費,為確保捐贈物資即時送達,收件人請填寫「花蓮縣政府(賑災物資捐贈)」,收件地址「花蓮縣光復鄉光復糖廠」(前進指揮所),郵局將免費收寄並專車直送災區。
第四、放寬並加速理賠:因颱風不幸罹難之保戶,由理賠受益人檢具證明文件,可先行領取基本保額理賠款;另受傷保戶,確認住院天數後,可先申請其日額型之醫療給付,申辦理賠所需檢附文件均可日後再補件。
第五、寬延繳納保險費與保全方面:
(一)本次災害發生日起3個月內,若因存款不足無法轉帳扣繳保險費者,可申請於寬限期間屆滿(保險費到期日起滿三個月)再給予三個月延長寬限期間。
(二)自本次災害發生日起三個月內,新增之保單借款免息三個月。
(三)保單如有毀損,可免費補發。
第六、房貸戶優惠措施:本次災害發生日起三個月內,可申請一年寬限期,寬限期間只付利息免還本金。受災戶若符合本公司規定者,自災害發生日起算三個月內可申請小額修繕房屋貸款,借款額度為新台幣二十萬元至五十萬元。
中華郵政並提供二十四小時客服專線(0800-700-365),有需要之民眾可善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