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曾芳蘭/竹市報導
我國自一一二年起正式施行「國民法官制度」,由來自各行各業的民眾,與法官共同審理重大刑事案件,新竹市政府近日在民政處會議室公開抽選出市內共三千二百四十八名備選國民法官,期盼司法審判能夠更公開透明、判決更貼近民意。
代理市長邱臣遠表示,國民法官制度是由來自各行各業的民眾,與法官共同審理重大刑事案件,決定被告是否有罪及應受何種刑罰。只要年滿二十三歲,並在竹市轄區內連續居住滿四個月以上的國民,都有機會被選任為國民法官,他強調,國民法官制度能將不同的生活經驗、價值思考與法律感情帶進法庭,展現國民正當法律感情,進一步促進司法與社會間的理解與互信。

民政處說明,此次抽選來源範圍為竹市全區,先從戶役政資訊系統篩選出符合資格的市民,共計三十五萬三百零九人,再以電腦隨機程式抽選出三千二百四十八名備選國民法官,提供新竹地方法院後續運用,期盼透過國民法官的多元視角與經驗,讓司法判決更周延、更貼近社會期待。有關國民法官制度的詳細資訊,請上司法院官網查詢( https://www.judicial.gov.tw/tw/mp-5.html )。
民政處補充,抽選作業程序是以電腦隨機程式全程公開辦理,由民政處長施淑婷擔任主席並邀請新竹地方法院書記官杜政、新竹地方檢察署科長張政仁、新竹律師公會理事陳新佳律師、古旻書律師到場共同見證備選國民法官的選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