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一一四年初適逢後壁區農會選舉,時任理事長的蕭麗姿與總幹事林怡歆兩方陣營展開交鋒,蕭為計算會員代表席次,不顧農會人員勸阻,強行以手機拍攝會員名冊,記錄長短樹里廿三名會員資料。檢調接獲檢舉介入調查,訊後依違反個資法起訴,經台南地院審理判刑四月,緩刑兩年並需提供兩百小時義務勞務。
蕭麗姿為後壁區農會第十九屆理事長,今年也是第廿屆長短樹里會員代表選舉候選人,一一三年十二月廿五日上午,蕭於後壁區農會會務部辦公室內,欲計算會員代表席次,拿出手機拍攝會員名冊,現場農會人員雖然制止,但蕭仍堅持拍攝,取得長短樹里會員名冊內個人資料等。
蕭共計拍下三張照片,其中包含會員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生日及住址等個人資料。南市檢調接獲檢舉後著手調查,蕭於偵查中坦承不諱,違反個資法行為與證人證述情節相符,根據手機跡證及農會監視器畫面等,可堪認定蕭女涉嫌非公務機關非法蒐集個人資料罪,另犯農會法罪嫌部分為不起訴處分。
檢方訊後向台南地院聲請簡易判決,案經台南地院審理,審酌蕭非法蒐集廿三名會員個資犯罪情節、侵害程度,及犯後警詢階段一度否認拍攝等態度,依違反個資法判處有期徒刑四月、緩刑兩年,並需於判決確定起一年內,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兩百小時之義務勞務,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