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酒駕撞癱年輕女 還耍賴「就撞到了要怎辦」被判2年8月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黃姓男子酒駕開小貨車上路迎面撞上前方等紅燈的黃姓女騎士,釀對方腦部受創至今昏迷、臥床,需人二十四小時全天照護,黃犯後一度卸責,後又說「就撞到了要怎麼辦」;台中地院斥責他絲毫未反省,依酒駕致人重傷罪判他二年八月,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黃男去年十二月一日喝完啤酒駕駛一輛小貨車上路,晚上九時多行經台中市后里區九甲路時,因注意力下降沒發現前方紅燈,竟迎面撞上騎機車正在等紅燈的黃姓女騎士,造成腦部受創陷入重度昏迷,至今仍無法言語、意識不清,需要專人二十四小時照護生活;而黃肇事後經警方到場,經施以呼氣酒測值高達每公升零點九五毫克。

台中地院審理時,黃坦承不諱,有酒測、行車記錄器,及黃女就醫紀錄等可佐,法院認為黃男酒駕撞人有過失,與黃女重傷害之間有因果關係,而黃犯後自首坦承,依法減刑。但法院認為,黃多年前就曾因酒駕遭判刑,這次又再犯且酒測值高,造成正直青壯年的黃女重傷,需全天臥床受人照顧,違反注意義務程度甚高。

法院也發現,黃犯後是被動聽從警員指示,才在酒精測定紀錄表上簽名,還說「不清楚如何發生碰撞」等語卸責,就連在審理時,還說「已經撞到了沒辦法」、「就撞到了要怎麼辦」,絲毫未反省,至今也沒彌補損害,依酒駕致人重傷罪判他二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