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危險!貨車行進中男子站車頭 海山警依法舉發開罰

(海山警分局提供)
受訪人 交通組巡官鄭喻文(海山警分局提供)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海山分局於日前接獲民眾檢舉,指稱一部自小貨車於從新月三街右轉中正路時,赫然發現貨車前方的車身保險桿上站著1名男子,行為明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民眾敘明違規事實並檢具違規影像資料,上傳至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違規檢舉系統。

海山警分局指出,案經海山警分局檢視影像,確認該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7款「載運人客、貨物不穩妥,行駛時顯有危險」,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18000元以下罰鍰。

海山警分局提醒,民眾切勿於行駛中車輛上攀附、懸掛或從事危險行為,以確保行車安全,避免憾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