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壽北士科案地上權 北市府:繼受須取得書面同意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對於輝達台灣總部用地議題,台北市長蔣萬安十一日表示,將盡一切努力爭取輝達落腳台北,也會與各方共同努力,讓這件事圓滿順利。

輝達看中台灣總部落腳於由新光人壽取得地上權的北士科T十七、十八用地,市府盼與新壽合意解約,再專案設定地上權給輝達,否則未來新光與台新人壽合併時,市府會不同意換約並解約。

法務局長連堂凱表示,針對新壽地上權案合約,依約如新壽因合併消滅,須先取得市府書面同意,存續公司才能繼受地上權;依約市府有換約的同意權。

台新新光金控總經理林維俊日前表示,希望各方不要在媒體隔空放話,呼籲民間、市府坐下來,攜手排除困難留下輝達;新壽董事長魏寶生說,新壽從未刻意不開工,希望與市府回歸契約協調機制。

副市長李四川表示,市府從未對外放話,且絕對贊成林維俊所提,會盡快跟新壽坐下來談。

至於有心人士提及市府政策反覆、嚇跑外資的言論。連堂凱強調,市府與新壽間其它案件,如南港經貿地上權案已完成並進入營運階段,市府已請新壽依約來文取得同意。市府就每一件獨立案件都是依約審查,沒有所謂政策反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