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重判12年半 車手悔悟獲改判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廿多歲的姚姓男子前為詐騙集團吸收,擔任車手的五個月內,接連取款卅次!檢警調查清出多案,依加重詐欺罪嫌法辦起訴,一審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六月。姚男上訴請求輕判,稱自己只想賺錢,卻要背上十二年刑期,「真的嚇到了」。案經台南高分院審理,認原裁定量刑過重,改判五年十月。

姚姓男子前為詐團吸收,擔任車手負責提領贓款,短短五月內接連犯下卅案詐欺,因與詐騙集團合作也被依加重詐欺起訴,卅案相加被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月。姚男認原審量刑過重、請求上訴,表示自己會好好讀書、改過自新,請求法院憐恕酌情減輕刑度。

姚男在抗告書中表示,自己只有國中肄業,因愛慕虛榮才在朋友引誘下加入詐團、企圖透過偏門賺取「快錢」。坦言一審判刑十二年半真的「讓他嚇到」,對於所犯罪刑深感悔悟,在獄中會好好反省,也會加入「讀書隊」學習,填補過去學習生涯的空白,只希望出獄後能自食其力,照顧獨自扶養其長大的母親及六名弟妹等。

二審法官指出,考量姚男犯後自白認罪且是初犯入獄、行為手法雷同,不排除仍有復歸社會的可能,認原審裁定過苛裁定撤銷,改判應執行有期徒刑五年十月,全案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