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畜試所東區分所林姓警衛去年一月試圖徒手拉動約四百公斤的不鏽鋼軌道大門,被倒塌大門壓死。家屬請求國賠。宜蘭地院判所方須負百分之三十責任,判賠八十多萬元,其餘之訴駁回。
去年一月六日清晨六時許,受雇於保全公司的林男,騎車到位於宜蘭縣五結鄉的畜試所東區分所上班,大門旁的側邊小門因設定密碼未能開啟,他試圖用徒手拉動長五公尺、高一點五公尺、重四百公斤的不鏽鋼大門,不料鐵門卻意外倒塌,造成林姓警衛頭部外傷、顱內出血,送醫宣告不治。
家屬事後提出國賠,直指林男搬移軌道大門是事故直接原因;但軌道大門的導輪變形影響效用,且右側軌道終點未設輪擋防止脫離軌道,均為間接原因。壓死警衛林男的不鏽鋼軌道大門採遙控器操作,事發後已加掛「請依正常程序開關,請勿徒手操作大門」告示牌。
宜蘭地院法官認為,事發地點的軌道門為單軌式軌道輪,以電子開關或遙控器操作移動。林姓警衛徒手推動釀成死亡事故,應負七成責任;至於軌道門右側導輪變形未即時維護、未設置右側輪擋與警告標示,則為間接原因,這些都是該分所的管理疏失。
法官依照責任歸屬比例原則判決賠償金額,林姓警衛妻子判決金額八十九萬餘元,她已領取保全公司給付及喪葬津貼共一百零一萬餘元,國賠案不得再為請求;三名子女中,一人獲判十八萬餘元、其他兩人各三十一萬餘元,共八十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