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錫銘/台北報導
中共海事局根據《交通運輸部關於對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別港務費的公告》,進一步規定申報方式與提交途徑。
其中申報方式根據前述公告,船方或其代理人應在國際航行船舶進口岸申請時,將《船舶涉美資訊報告表》與進口岸申請材料一併提交海事管理機構。提交途徑係由國際貿易“單一視窗”–船舶運輸工具–進境(港)動態申報–附件管理。(見附圖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