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所脫衣陪酒 負責人判5月

 

安平警方去年破獲私人招待所脫衣陪酒,業者延攬泰籍女子來台非法打工。(資料照片)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警四分局前查獲安平某私人招待所從事脫衣陪酒,警方循線查獲陳姓負責人等三名幹部、六名泰籍女子及招待所內經理、服務生等三人,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認陳等三名幹部犯圖利容留猥褻罪,判處應執行五月,經理、服務生則因證據不足、獲判無罪。

據了解,陳姓男子透過不詳仲介,延攬觀光名義入境的泰國籍女子非法打工,於其經營的私人招待所中,提供脫衣陪酒等服務,陳姓男子另找同姓的男子掛名招待所負責人,及一名卓姓男子擔任招待所經理。去年十一月間,警四分局掌握情資,循線喬裝酒客入內蒐證。

卓姓男子引導員警及小姐進入包廂,泰籍小姐也立即脫衣並供不特定客人觀賞觸摸。警方掌握證據後當即帶回負責人、幹部及陪酒小姐等,經調查,招待所內小姐每日工資兩千五,經扣除五百住宿費實得底薪兩千,小費以手環方式計數,每條手環一百元,與店家七三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