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威志
民進黨中央重要人事提名延宕、代理、請假現象繁多,除了司法院長代理將滿一年,釋憲因大法官人數不足形同停擺;中央選舉委員會六名委員任期也將屆滿,依法應於八月提名至今未動;NCC委員四位懸缺,主委也是代理,開會不具法律效力!
提名權責機關無論是總統府或是行政院根本停滯不動,即連啟動遴選機制也未聞指示,漠視了憲法與相關法律的規定;更重要的是,憲政機關的功能與秩序,尤其攸關人民的權益往往在政治鬥爭中被犧牲了!
總統賴清德去年提名台大教授張文貞等七人出任司法院長及大法官,全遭立法院否決;今年三月改提高檢署主任檢察官蔡秋明等七人,立法院再度通殺。兩度結果確實產生了優秀人才不願再參加遴選的顧忌。
立法院政黨對決情勢詭譎;被提名人如何兼具政治柔軟身段,又要維護大法官風骨,確實令有志之士膽怯!而近日僅存的八名大法官中三位女性大法官自行發表遵守憲法規定,無法參與評議聲明;顯然,若不補足一定人數,等於癱瘓了釋憲制度。
然而,最該究責的,反而是總統賴清德的提名問題,兩度補提大法官人選政治色彩濃厚,影響司法中立與獨立;尤其國會改革釋憲案將立法院綁手綁腳,等同大法官造法,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
總統今年三月又提名七位,竟以高檢主任檢察官為院長候選人,被外界認為是以「檢調治國」,論功行賞聽話的檢察體系!最嚴重的還是,賴總統以四十%的選票,竟想囊括大法官提名權,因此人選遭至反制其來有自!
事實上,若能引進英國制度,與國會先行溝通協調,籌組跨黨派提名審議委員會,並按總統得票比例,尊重國會黨團推薦獨立機關的人選,形成各方最大公約數,必能較易通過國會同意權門檻。
除了憲法法庭,尚有六位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任期即將屆滿,亦不見行政院提名,如未及時處理,中選會也將無法運作;明年九合一地方選舉將屆,危機已然降臨。
民進黨政府一貫將人事延宕、機關停擺,推給在野黨杯葛,這明顯是推卸之詞;畢竟,人事提名權分屬總統、行政院長,而同意權本屬立法院權力。基於權力分立,立法院不認同總統、行政院長提名人選,理所當然否決,否則豈不淪為橡皮圖章?
司法院大法官、NCC及中選會都是中立、獨立運作的憲政與法律機關,如今該檢討的是,是否都因涉入政治過深而成受害者?執政黨手握大權萬不可將責任推給國會或在野黨,也不能強硬期待國會立場一致,如同也不能要求大法官釋憲觀點相同一樣。
當然,已有學界大聲呼籲,若是總統或行政院長不願提名,立法院正可以此理由保留憲法法庭、NCC與中選會等部會的預算;畢竟預算權也是立法院制衡行政權的方式之一,給予總統府、行政部門更多強制依法的壓力。
(作者為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前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