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徐姓男子是性擾、猥褻女童累犯,過去因和解獲對方撤告、判緩刑,他沒反省卻變本加厲,持續上網下載兒少性影像,又在書店、地下街偷拍女童裙底,更從過去和解經驗中想出「一人分飾兩角」手法恐嚇網友;台中地院二十八日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判他八年五月,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徐男已三度性騷、偷拍女童,曾獲判緩刑,或因和解對方撤告,經法院不受理、檢方不起訴,仍不珍惜自新機會,並調查出,徐一0七年從社群下載少女性影像,一一一年三月在台中、桃園的書店及台北地下街,拿手機拍女童臉部,又靠近蹲低偷拍裙底;另用通訊軟體向十歲、十二歲少女索取裸照、性影像。
徐還透過臉書社團,鎖定想和女子索取裸照的男網友,再一人分飾兩角,先是假冒女網友聊天、傳自己留存的少女性影像給對方,沒多久又扮成女網友的父親,恫嚇對方道歉、要求五萬元和解金,得手三萬一千元。檢警今年三月持搜索票,到徐男位於新社區住宿逮人,查扣存有大量兒少性影像的手機、電腦等證物,將他向法院聲押獲准。
檢方指出,徐多次對女童性騷、偷拍,屢經司法給予自新,他卻不悔改繼續作案,還從先前自己和被害人和解經驗中,萌生「一人分飾兩角」方式,對男網友施詐、恐嚇,可見其越陷越深,惡行積重難返,急需矯治,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十六罪起訴他,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未料檢方今年七月起訴移審時,台中地院受理的法官竟以徐坦承犯行,其不曾被通緝,也無逃亡具體事實,裁定他五萬元交保,限制住居,但因徐覓保無著,最終就改以「無保、僅限制住居」強制處分;經檢方抗告成功,中院撤銷發回原受命法官後才裁定他收押。
中院審理時,徐男坦承犯行,還稱「沒有看過醫生,他之前想要靠自己克制,但發現沒有辦法」等語,院方以他因前案經驗萌生一人分飾兩角手法,且在他心理狀況未改變下,顯有再犯之虞,裁定自十月二十九日起延長羈押二月。中院昨日上午宣判,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判他八年五月,其中五月部分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