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產養殖設施修繕補助」開始申請 受理時間至十二月卅一日止

受到丹娜絲颱風與「0七二八」豪雨及楊柳颱風侵襲的水產養殖設施,可申請修繕補助。(農業局提供)

記者翁聖權/新營報導

受到丹娜絲颱風與「0七二八」豪雨及楊柳颱風接連侵襲,台南市主要魚塭養殖區受創嚴重。為協助養殖漁民儘速修復受損設施恢復生產,市府建議辦理「水產養殖設施修繕補助」,獲農業部同意。市長黃偉哲呼籲,凡符合救助資格之漁民,應把握申請期限,於今年十二月卅一日前向魚塭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以利後續審核與救助撥款作業順利進行。

農業局長李芳林表示,面對丹娜絲颱風造成的重大災損,市府除已啟動現金救助、發電機及維生設備補助外,現針對水產養殖設施修繕部分加碼補助,補助比例最高達八十趴,每項水產養殖設施類別最高補助十萬元,每件容許同意書最高補助三十萬元,以補助一次為限。 這次補助對象為陸上魚塭養殖漁業登記證負責人及符合放養申報作業及審查要點之魚塭經營承租人,並須符合水產養殖設施位於臺南市境內、持有有效之陸上魚塭養殖漁業登記證、完成一一四年度放養量申報,以及取得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等四項要件。

農業局表示,符合資格的漁民申請時應備妥相關文件,包括身分證、印章、存摺封面影本、陸上養殖登記證、當年度放養量申報書、受災相片、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及申請切結書等,向所在地公所辦理補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