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華興∕桃園報導
桃園市航警局保安警察大隊陳姓員警涉嫌收受賄賂,今年四月起利用職務之便,協助走私集團夾帶加熱菸入境,不法所得近百萬元,今天被桃園地檢署依貪汙治罪條例收賄罪與菸酒管理法輸入私菸罪起訴,而以楊姓女子為首的十一名走私集團成員也被依貪汙治罪條例行賄罪和菸酒管理法輸入私菸罪起訴。
檢方調查,楊姓女子走私加熱菸販賣,但國境管制嚴格,因此透過管道找到陳男,雙方見面談定走私成功分潤方式,只要陳男協助夾帶加熱菸離開管制區或放行成員行李,每條加熱菸可獲五十至一百五十元不等金額。該集團四月至九月共走私廿六次,加熱菸數量超過九千條,陳男獲利達九十五萬八千六百元。
陳男於九月十一日中午再次違法放行楊姓被告自桃園國際機場入境管制區南側海關公務門夾帶加熱菸品入境時,經海關人員發覺攔阻並通知航警局報由桃檢檢察官核發拘票拘提陳男等三人。警方分析比對監視器畫面釐清走私集團成員之身分,隨後經數度執行拘提、搜索,終於破獲該走私集團,並先後向法院聲請羈押陳姓員警及二位楊姓被告。
檢方表示,走私加熱菸集團嚴重影響我國機場管制安全,也增加民眾健康風險,因此也向法院聲請沒收犯罪所得,以達澈底剝奪被告犯罪所得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