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醫療科技的進步提升了癌症病友的生存機會,但在「回歸日常生活」這條路上,仍有不少障礙亟待突破。乳癌病友協會呼籲落實病友工作權保障,盼助病友回歸職場與日常。
乳癌病友協會表示,台灣乳癌的好發年齡落在45到64歲間,多數病友罹癌時仍在職場工作打拼。早期乳癌的存活率在9成以上,透過2至3年的積極治療,回到正常生活是可期待的治療結果。然而今年針對乳癌病友的訪談,卻顯露出病友回歸職場的困境主要包含:一、身體狀況無法負荷勞力工作,可選擇的工作類型受限;二、領有重大傷病卡,成為求職不利因素;三、(擔心)工作壓力造成復發風險;四、需定期入院治療、回診,請假成問題
乳癌病友協會理事長黃淑芳表示,就現實層面來說,多數病友仍須有穩定收入支付治療費用,只能強忍治療後的不適,以最快速度回到工作崗位,擔心影響考績以及跟同事的關係。
然而治療帶來的副作用與身體變化並非靠「意志力」就可以克服,化療常見的副作用「嘔吐」,就是許多病友共同的問題。
為使癌症病友工作權得以落實,乳癌病友協會提出以下倡議:首先是制定「癌症病友職場回歸方案」,建立政府專責平台,提供病友職涯諮詢、職能重建與就業媒合。
其次是加強「病假∕延長病假」保障,每3年最長有2年病假,為讓病友可以安心接受治療;第三要建立「癌症病友身心支持與職場適應」機制,理解請假需求與重新適應流程。
第四、目前法律就「癌症復職者應有之合理調整」尚未明文保障。建議在勞動法令中增加「重大疾病後返回職場之合理調整義務」條款,讓雇主在接受病友復職時,有明確法定依據提供職務調整、減負或兼職機會。
第五是比照聘僱身心障礙者規範,對雇用病友或提供彈性工時的公司,政府可提供稅賦減免或補助,鼓勵企業推動「癌症病友友善職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