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教育團體呼籲政府正視「校園濫訴」問題,教育部長鄭英耀承諾年底前修法。全教總三十日建議除不受理匿名檢舉案外,不涉解聘的案件應回歸既有考核辦法處理。理事長侯俊良表示,要避免小案大辦,建議移除「直接派員調查」程序,回歸既有考核辦法機制。
鄭英耀曾在立法院表示,目前修法方向是檢討校事會議的分流機制,確立校事會議要處理的只有「不適任教師」;不具名、無事證的投訴,以後也會明定不處理。而在修法前的過渡期,國教署已於十一月一日發函,詳細說明受理條件,須達解聘、不續聘等程度才送校事會議。
侯俊良指出,去年修正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規定,除原有的校事會議機制外,若是未達解聘、停聘、不續聘程度的案件,則由學校「直接派員調查」;迄今年受理完成調查共七百六十九件,其中有五百十一件是屬「直接派員調查」,二百五十八件送校事會議調查小組,最終只有二十六件停聘,嚴重損害師生間的互信。
立委建議,調查不成立的老師應回復名聲、給全薪,並不受理重複投訴;教育部已承諾年底修法,限縮送校事會議案件。希望修法應回歸比例原則與專業精神,明訂分級處理與前置溝通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