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辦7天火速起訴 桃客司機狠揍學生 檢建請重判

本報綜合報導

前桃園客運四十一歲劉姓司機與乘客黃姓高中生發生爭執,竟下車當街爆打學生。桃園地檢署昨日表示,劉男嚴重影響公共安全或造成民眾恐慌,已於二十九日偵結起訴,並請法院予以從重量刑。

全案發生在本月二十二日傍晚,擔任桃園客運某高中學生專車司機的劉男(已遭解職),因與車上黃姓學生發生爭執,在公車站前面狂毆黃姓高中生、將對方打到流鼻血,警方到場後將他逮捕,隔天移送法辦。

桃園地檢署調查,劉男當時在二名學生接連上車投幣後,以「他媽的」等語質疑首名上車的陳姓學生未投入足額車資,經陳姓學生解釋、要求確認投幣箱內零錢金額遭拒後,陳姓學生表明下車後將向學校反映,劉男則態度不佳說「找教官也沒用」。

桃檢調查,車輛行駛後,另一名學生對劉男態度、言語表達不滿,在下車時口出「連錢都不會數,一輩子也就這樣子了」。劉男因此將學生專車停於車道上,並下車揮拳毆打、抱摔黃姓學生,接連出拳攻擊十餘次,致黃姓學生有前額挫傷瘀青、頭部及臉部挫傷、鼻骨閉鎖性骨折出血、左側耳挫傷併耳鳴等,於案發後產生「急性壓力反應」等症狀。

桃檢表示,經蒐證還原案發經過,連日訊問劉男、在場學生,並前往該校查訪,取得學生專車投訴資料等,確認劉男擔任桃園客運駕駛期間,有多次因服務態度不佳、駕駛行為違規等原因遭懲處並有遭解職二次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