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基金投資缺失報告 送經部參考

立法院國發基金調查委員會擬具調查報告,將送經濟部與國發會參考。圖為國民黨立委林沛祥(前右)高舉贊成。(中央社)

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立法院國發基金調查委員會所做的調查報告,認為國發基金有不當投資決策缺失;院會三十一日進行表決,通過將調查報告送經濟部與國發會參考。

立法院去年底成立「國家發展基金不當投資暨管理失職調查委員會」,啟動調閱、調查國發基金投資的事業單位資料。日前國發基金調查委員會已擬具報告,排入三十一日院會討論事項。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指出,雖然許多學者專家示警,但國發基金虧損無法抽身退場,損失越來越大。國會改革後成立調查委員會,雖然執政黨不斷打壓,無法讓委員會有更強制裁力量;但至少可善盡調查弊案職責,將這份報告昭告天下,讓社會知道政府多荒唐。

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國發基金面對巨額虧損、發生弊案質疑僅表示運氣不好。這份調查報告不僅是追究責任,也盼立法加嚴檢討國發基金。

民進黨團幹事長鍾佳濱質疑,委員會有四大違失,包括違憲成立、違法對訴訟中案件調查、違反法定保密義務、委員會主席黃國昌假借揭弊之名行違法擴權之實。

雖然朝野立場不同,表決結果以贊成六十人、反對四十七人通過。立法院長韓國瑜裁示,調查報告書及處理意見函送國發會與經濟部參考。

調查報告表示,國發基金有不當投資決策缺失,並有投資管理失職情形,且退場機制形同具文。並提出七項建議:一、國發基金未來不應「先射箭再畫靶」,執意投資特定公司;二、重大議案宜由委員本人親自出席;三、行政院專案核准投資應全盤徹底檢討,避免其審查密度與一般案件差異過大;四、強化管理規範密度,相關規範以法律明文訂定;五、注意公務員服務法旋轉門條款,避免利益衝突;六、所派任董事應善盡應負擔的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與董事忠實義務;七、退場機制允宜改進,避免僵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