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肉攤停業補助 最高三萬

非洲豬瘟禁宰期間,生鮮豬肉攤禁止營業。(經發局提供)

記者翁聖權∕新營報導

因應農業部公告「非洲豬瘟疫情禁宰禁運措施」,影響傳統市場豬肉攤商營運,台南市政府依經濟部商業發展署規定,啟動攤商營業損失補助作業,針對暫停營業收入損失每攤補助最高三萬元,協助攤商減輕停業衝擊穩定生計。

市長黃偉哲表示,市府將全力配合中央政策,在強化防疫工作之際,也要守護產業安全,照顧受影響的第一線豬肉攤商生計。尤其台南許多餐飲業與知名小吃攤仰賴溫體豬的鮮美,形成獨特的在地飲食文化,市府將秉持「防疫與民生並重」原則,守護台南豬肉飲食傳統。

經發局長張婷媛指出,本次補助對象為市府列管有案的公、民有零售市場,以及攤販集中場內,專營販售生鮮豬肉之攤商。攤商須於疫情前即在傳統市場內販售生鮮豬肉,且於禁宰禁運期間配合政策者,始得申請補助。

市場處代理處長林士群說,生鮮豬肉攤商申請時須檢附申請表、營業照片或販售商品證明、負責人帳戶及身分證影本、切結書及領據等,將儘速彙整、審查資料後送交經濟部商業發展署核定,並由商業發展署直接撥付攤商帳戶。市場處已設置服務窗口,攤商可於週一至週五上午八點至下午五點半,撥打(0六)二七九六二六九分機二二九洽詢。若有其它疑問,亦可撥打經濟部馬上辦中心專線0八00二八0二八0轉二「非洲豬瘟補助措施」,服務時間為每日上午八點半至晚上九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