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頭討債殺人逃亡24年 判15年定讞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民國八十八年間,綽號「陳老師」現年六十五歲角頭陳來發因協商債務破裂,於台北市士林區社子一家卡拉OK店,教唆手下開槍,親自持開山刀砍殺欠債的陳姓被害人致死,逃亡長達二十四年,直到一一三年查獲歸案。全案經士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均依殺人罪判處陳來發有期徒刑十五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定讞。

全案起於八十八年十二月十日晚間七時許,陳來發與兩名手下前往台北市社子島某卡拉OK店,向欠債的陳姓被害人協商抵債事宜。因談判破裂,陳來發先以開山刀威嚇被害人,隨即指使同夥開槍射擊數槍,自己則持開山刀揮砍陳男全身多達二十一處刀傷,導致被害人不治身亡。

陳來發犯案後隱姓埋名,小心躲藏長達二十四年,士林地檢署雖於民國八十九年對陳男發布通緝,但他一直未遭緝獲。直到一一三年,陳來發以為已逃過法律追訴期,開始返回社子島,警方同年十二月將其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