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發電量大於用電量

台中發電量大於用電量,市府認為,中央所言八成靠外援與事實不符。 (記者徐義雄攝)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行政院長蘇貞昌日前在立法院備詢提到過去一年,台中市在內的中部地區,用電百分之八十是靠旁邊縣市發電。台中市政府十一日反駁,根據統計,台中市去年度總發電量高達三百二十一億度,總用電量三百零八億度,發電量大於用電量,幕僚提供蘇院長的訊息恐與事實不符。
 經發局指出,根據統計,去年度台中火力發電二九一點四億度、台電自有再生能源二五點一億度、民間再生能源購電四點五億度,總計發電約三二一億度,相較台中市去年度總用電量約三零八億度,發電量大於用電量的說法違背事實。
 台電總經理鍾炳利指出,台中火力電廠因大幅減煤,有八成時間需仰賴其他縣市供電。市府表示,八成時間不等於八成用電量,更何況台電具有電力調度權,應做好全國性電力分配,避免比例失衡,勿讓中火空汙繼續影響中部人健康。
 蘇院長提到許可證文字誤繕一案,環保局表示,前市府一0六年展延許可證時,十張許可證中,其中一張誤繕「自」與「至」兩字,但生煤管制自治條例明文規定「公布日起四年內減少生煤用量四成」,單一許可證的文字更正,並不影響中火權益;台電訴願已被駁回,正上訴至行政法院審理中,環保局站在維護市民的立場,對台電的違法事項進行處分,依法行政,並無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