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大陸籍男子宋元坤為讓兒子來台發展,今年五月駕駛橡皮艇自福建偷渡抵達桃園,因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遭檢方起訴。一審被判八月徒刑,台灣高等法院十一日二審宣判,駁回其上訴,維持八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四十一歲雲南籍宋元坤與十七歲兒子因對台灣有富裕的印象,希望帶學習美髮的兒子來台讀書,今年五月十五日晚間搭乘從網站購買的充氣式橡皮艇,懸掛馬力船外機橫渡台灣海峽。父子倆抵達觀音區海邊後,先在海邊過了一夜,因身上沒錢,遂在隔日自行前往轄區大園分局觀音分駐所自首。
檢方偵辦期間進行測謊,確認父子倆並非為刺探軍情等政治目的偷渡來台,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起訴。
一審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判處宋元坤有期徒刑八月。宋男十七歲兒子部分則送少年法庭,現由台北收容所收容,近期將遣返出境。
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父子倆確實符合自首要件得減輕其刑,原審已審酌犯罪動機、手段、智識程度等情,在法定刑度範圍內量處有期徒刑八月屬妥適,難認有輕重失衡或違反比例原則情形,因此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