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虐逼死同夥 詐團6人改重判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竹聯幫仁堂明仁會雙和分會成員黃秉森、楊竣祺、鄭向恩等六人,去年六月間懷疑余姓男子私吞詐欺款項一百八十萬元,將他拘禁於新北市一棟大樓據點四天,期間施以凌虐並限制其行動。余男從廁所窗戶爬出,墜樓全身多處骨折,送醫途中死亡。檢警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強盜及共同凌虐致死等罪起訴,高等法院加重改判二年至八年九月不等徒刑,全案可上訴。

黃秉森、楊竣祺、鄭向恩等人去年六月二十二日前加入明仁會雙和分會,並以中和區中山路二段一棟大樓八樓為據點。楊竣祺介紹余男擔任詐騙集團車手,余男於六月十八日私吞一百八十萬元詐騙款項,楊竣祺等人被要求負連帶責任,將余男拘禁於休息室內毆打,並命令其撥打電話向母親等人籌錢。期間,黃男等人沒收余男手機,令其僅著內褲,以電擊棒、橡膠條及徒手毆打並有人錄影,打完後以膠帶捆綁、套頭衣物拘禁於小房間。

余男遭拘禁九十六小時,家人雖已匯款並同意擔任車手還錢,黃男等六人仍不放人。余男不堪受虐,六月二十五日晚間從小房間廁所窗戶爬出,墜落地面死亡。

新北地院一審依「結夥三人以上強盜罪」等,判楊男等六人一年十月至八年六月徒刑,其中黃男判八年六月最重。全案上訴,高院認定一審判刑過輕,加重改判二年至八年九月徒刑。其中,黃秉森重判八年九月,楊竣祺判四年六月,鄭向恩判四年八月,王柏勳判七年八月,田金狐判二年八月,張宥鈞判二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