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府查獲違規廚餘養豬 重罰八十萬並禁止上市取消補助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屏東縣府查獲一處養豬場餵養豬隻廚餘,共開罰八十萬元,除限制場內豬隻上市外,並取消禁用廚餘期間之飼料差額及廚餘清運油資等補助。

屏東縣府指出,全國禁止使用廚餘餵養豬隻政策仍未解禁,縣府農業處畜產科與動物防疫所,持續執行聯合稽查養豬場,並於十七日查獲屏東市王姓養豬戶餵養豬隻廚餘。

縣府表示,該場飼養肉豬五百九十頭,現場查獲時蒸煮槽內正在蒸煮廚餘,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重罰六十萬元及違反飼料管理法裁處二十萬元。

指揮官依據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會議指示,除限制場內豬隻上市措施外,並取消禁用廚餘期間之飼料差額及廚餘清運油資等補助。

屏東縣府說,王姓養豬場為再利用檢核廚餘場,以合法車輛載運廚餘本應至環保局指定地點去化,卻違規將部份廚餘餵養豬隻,無視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指示防範非洲豬瘟政策。

現場立即要求業者將蒸煮槽內廚餘抽出載運至崁頂焚化爐去化,封鎖蒸煮槽禁止使用,並啟動清消作業,廚餘採樣及場內豬隻禁止移動管制並採樣送驗,初篩結果均為非洲豬瘟陰性,確認無疫情傳播。

屏東縣非洲豬瘟災害應變中心強調,為防範非洲豬瘟疫情再傳入衝擊國內養豬產業,目前不得使用廚餘餵飼豬隻,呼籲養豬場切勿違規心存僥倖,縣府將持續辦理稽查,絕對嚴辦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