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視保護令狠殺前女友 男起訴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信義區商場地下停車場情殺案,認定劉姓男子不滿谷姓前女友分手,竟無視法院核發保護令,在接獲警方電話告誡後僅兩小時,即租車前往埋伏,持刀刺殺谷女致死。檢方痛批劉男漠視法令,二十六日依殺人罪嫌將其提起公訴,全案預計二十七日移審法院。

檢方調查,劉男與谷女於民國一一四年間同在台北市信義區夜店工作,進而交往並同居。未料同年五月間,劉男因懷疑女方感情不忠,不僅動手施暴,甚至剪爛女方衣物。谷女不堪受辱,決定分手並提告傷害,同時向法院聲請暫時保護令。然而劉男分手後仍心有未甘,三度前往女方位於北市文山區住處附近守候圍堵,行徑令人生畏。

法院於七月二十八日核發保護令,明令劉男不得對谷女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之不法侵害,孰料,劉男接獲警方告誡後,不僅未收斂,反而萌生殺意。通話結束後僅約兩小時,劉男即前往租賃車輛,並於晚間八時十分駕車抵達信義區某商場地下停車場埋伏。晚間八時四十分許,劉男見谷女現身,隨即持刀上前猛刺,致使谷女身受重傷,隨後更將已失去意識的被害人拖行至樓梯間棄置。谷女雖被緊急送往醫院搶救,仍因大量出血而宣告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