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通姦除罪假律師 涉侵占詐貸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曾被踢爆為「假律師」的富邦綜合開發公司負責人周方慰,涉嫌侵占公司與南部某大學的和解金二千八百五十萬餘元,並與他人共謀製作不實買賣合約,向銀行詐貸一億六千萬餘元。台北地檢署二十七日指揮調查局兵分二十路搜索,傳喚周方慰等八名被告到案說明,全案朝侵占、詐欺等罪偵辦。

周方慰自稱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為富邦綜合開發公司、富邦行銷管理顧問公司負責人,該公司與富邦集團並無關聯。周方慰過去曾多次以律師身分接受媒體採訪,並曾就「通姦除罪」議題聲請大法官釋憲,被稱為「通姦除罪化推手」。

檢調追查,周方慰曾以富邦綜合開發公司名義,購置南部某大學附近房產,與該大學簽約作為學生宿舍使用。雙方因租金糾紛訴訟,民國一0四年最終在法院成立調解,該大學需給付富邦綜合開發公司二千八百五十萬餘元和解金。但周方慰涉嫌利用大學以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和解金之機會,將款項侵占私用,購置個人房產。

民國一0九年間,周方慰又涉嫌未經公司董事會決議,擅自將該宿舍出售。檢調指出,周方慰涉嫌與買方黃姓女子等人共謀,製作不實買賣合約,將原本一億餘元的價金墊高至二億三千萬餘元,再以此向銀行申請貸款,最終詐得一億六千萬餘元,涉犯詐欺、違反銀行法等罪嫌。

台北地檢署二十七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兵分二十路搜索周方慰等八名被告住居所及富邦綜合開發公司等地點,並傳喚周方慰及黃姓女子等八被告到案說明,訊後移送北檢複訊。

周方慰於一一二年遭踢爆實際上並無律師資格,卻收費承攬民事訴訟長達至少五年。此外,周方慰另被控以前女友裸照進行恐嚇,索取一千萬元分手賠償金。高等法院於一一三年依違反律師法、恐嚇取財等罪,判處周方慰一年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三十六萬元確定。時隔兩年,周方慰再度涉犯侵占、詐欺等案件,全案由台北地檢署持續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