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財政分配非政治賽局 「蓋牌」難服眾

立院財劃法修正案,國民黨立委一同拿著「地方財政自主 加速地方建設」標語牌在場內合影。(中央社)

當前圍繞國家稅收分配制度的修訂爭議,已然成為考驗國家治理能力和政治誠信的試金石。這場改革牽動著中央與地方的權力結構、資源分配以及區域發展的未來。它不僅僅是帳面上分配款的多寡,更是一場關於憲政體制下,何謂「公平」與「自主」的辯論。一部行之有年的重要法律在當代社會的適用性產生挑戰時,需要的不是短暫的政治煙火,而是奠基於數據、理性和長遠視野的制度再造。

爭議的核心在於行政院面對地方政府與在野陣營對細節的追問時,始終選擇了「蓋牌」。儘管其宣稱釋出數額創下新高,並給予各級政府平均增幅的概數,卻拒絕提供各縣市實質獲配金額的完整試算表。行政機關將不公開的理由歸咎於分配公式中存在浮動因素,以及「事權」尚未溝通定案,但這般解釋卻難以服眾。對於正在規劃施政藍圖的地方行政機關而言,這種籠罩在不確定性中的龐大經費,無疑是最大的施政障礙。

行政機關有責任將分配的邏輯和結果公諸於世,讓社會得以驗證其所謂的「垂直合理」與「水平公平」。「陽光是最好的消毒劑」,在涉及公共財源的重大決策上,透明與公開是建立信任、消弭疑慮的唯一途徑。如果中央無法在程序上展現絕對的透明度,任何版本的主張都會被地方解讀為一場政治算計,進而阻礙改革的實質進程。

深究財政分配的根本,其精神在於調劑各區域的財政盈虛,必須思考新的分配公式是否可能背離了此一核心價值。若新制過度依賴諸如「商業營收」或「常住人口數」等指標,則資源將不可避免地向已經具備經濟優勢的都會區集中,從而削弱了統籌款本應具備的水平調節功能。在財政分配上,經濟基礎較弱的地區,其公共服務需求更高於富裕地區,若未給予足夠的調節財源,將會導致其施政長期處於窘迫狀態。

長此以往,不只影響教育、社福、基礎建設等基本公共服務的均等性,更會加劇都會區人口、產業、交通的負擔,惡化整體居住品質,形成一種反向循環的區域失衡,這種結果與法案「促進區域均衡發展」的立法宗旨完全背道而馳。因此財政分配公式的設計,其權重配置應更細緻地考量地方的財政努力程度、基本財政需求與中央事權下放所帶來的實際行政成本,而不僅僅是反映既有的經濟規模。

修法中隱藏的另一重危機,是中央對地方自主權的實質收編。中央政府將原本應穩定下放的一般性補助款,轉為地方需提報計畫爭取審核的競爭性計畫型補助,無異將地方政府降格為中央政策執行機構,造成中央「集權又集錢」結果。

財政分配的改革不是零和遊戲,更不該淪為一時的政治攻防。立法與行政機關應以長遠的國家利益為念,放下意氣之爭。過去數十年來,國家財政分配制度的僵固與延宕,已嚴重阻礙了地方的發展與國家的和諧。雙方都應停止互相指責對方版本將「掏空國庫」或「造成財政土石流」的修辭,回歸法案的精神與數據的理性。唯有透過真誠的溝通,並將「財政透明」與「區域均衡」視為不可妥協的底線,才能在中央與地方、都會與偏鄉之間,尋求一個能被普遍接受的治理共識。這場財政之戰,最終考驗的是所有政治人物的格局與良心,我們期待的,是一個制度的永續,而非數字的華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