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檢四度外出 桃市重罰百萬

 記者陳中興/桃園報導
 桃園市一名居家檢疫者,無視規定,四度外出,遭警方查獲,衛生局昨天祭出一百萬元罰單,並強制安置於集中檢疫處所。
 這名二十多歲年輕人由中港澳地區返台,必須接受十四天的居家檢疫,但他未遵守規定,四度外出購買食物;在屢勸不聽下,第四度被查獲後由警方移送至衛生局,由衛生局做出一百萬元高額罰款的裁處。
 這名違反居家檢疫民眾是區公所通報居家檢疫失聯對象,由警政單位協尋查獲;衛生局說,擅離檢疫地點並明顯不願意配合防疫者,將會依傳染病防治法第五十八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處以最高額度一百萬元罰鍰,並強制安置至檢疫處所進行隔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