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牌車司機侵泥醉女乘客?台南地院揭羅生門重判5年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白牌計程車司機施姓男子於今年三月間,從台南市健康路某酒吧載送酒醉女乘客返回永康住處,未料,施男將女子攙扶到四樓房間後離去又折返性侵熟睡的女子得逞。施男辯稱女子是自願與其發生關係,惟經台南地院調查,還原監視器及多方證詞,不採信施證詞,依乘機性交判處施有期徒刑五年。

事發於今年三月十三日,施姓男子接獲派車指示,前往南區酒吧載送泥醉的女乘客,施男將女子載送至永康住處,將其扶上四樓房間,後折返詢問「一樓鐵門怎麼開?」,女子熟睡並不知情,再睜眼卻發現赤裸的施男壓在其身上,立即將施推開並要求其離開,為確保施男確實離開,陪同施下樓,施後續離開現場。

女方後續對施提告性侵,但施男否認性侵,坦承確實與女乘客發生關係,並指女方還送他下樓,向其索取電話,兩人交換聯絡方式後才道別等。

台南地院經勘驗酒吧、住處等處監視器,還原事發經過,凌晨女方離開酒吧時,已無法正常行走且需要人攙扶,酒吧店長與服務生也證稱當晚女子是來店內續攤,接連飲用威士忌、高粱,離開時已明顯酒醉,「約已八分醉」。法官另發現施男羈押訊問時,稱女子已在床上熟睡、後改口在滑手機、意識清楚並主動求歡等明顯衝突,當晚施離開後,鐵門也立即關上,並未再出現女方身影,不採信施男供詞。

台南地院審酌施漠視女性身體自主權,且犯後否認犯行、指稱是女方主動引誘等,態度惡劣。兼衡施後續未與女方達成和解或賠償,依乘機性交罪,判處施有期徒刑五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