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
台灣去年曾出現生理食鹽水缺貨問題,為防止斷鏈事件再度發生,行政院會擬通過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放寬「非必要藥品」也可專案進口,當有許可證的藥品若有供應不足之虞時也可申請專案進口,但仍要經過審查流程。
據了解,行政院會4日擬討論、通過修正「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藥害救濟法」第3條、第28條修正草案。過往台灣「必要藥品」缺乏時,可以專案核准進口,但在去年出現生理食鹽水供應不足情況後,發現只要藥品供應不足就會變成必要的缺乏,因此決定修法調整。
陳時中說,修法重點一是過往必要藥品是缺藥或停止製造6個月以前要向食藥署報告,未來為更清楚掌握必要藥品供應,因此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要求業者「定期」向食藥署報告許可證藥品的製造、輸入及供應情形。
修法重點二是草案新增,當有許可證的藥品若有供應不足之虞時,也可以進行專案進口,但仍要經過審查程序。
並且增訂因應具有藥品許可證藥品有供應不足之虞、因應緊急或重大影響公共衛生情事得專案核准製造或輸入藥品,納入藥害救濟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