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四日初審通過使用牌照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朝野立委雖對延長電動車減免使用牌照稅年限至二0三0年底有共識,但對於將油電車納入免徵使用牌照稅範圍,及中央要彌補地方稅損沒有共識,全案交朝野協商。
民眾購買電動車輛享有減免貨物稅及使用牌照稅規定即將在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屆期,行政院會日前拍板通過貨物稅條例及使用牌照稅法修正草案,延長電動車減免貨物稅及使用牌照稅實施期間五年,至二0三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針對延長電動車減免使用牌照稅的年限至二0三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在場朝野立委都表示同意,但由於使用牌照稅為地方稅,新北市政府日前指出,因電動車二0一二年起免徵使用牌照稅,至今近十四年造成新北稅損十一點七億元,推估免徵電動車使用牌照稅再延長五年,稅損恐再增三十八億元。
國民黨立委認為不應該「中央請客卻要地方埋單」,因此提案應依財政紀律法及財劃法規定,中央對減少的稅收應另指定相對收入為地方的替代財源。因免徵使用牌照稅,造成地方政府減少的稅收,應由中央能源主管機關彌補。
民進黨立委表示,這是延續性政策,過去也未聞地方政府因為免徵電動車使用牌照稅造成稅損而影響地方財政。
列席的財政部賦稅署長宋秀玲指出,電動車免徵使用牌照稅,過去四年全國稅損合計九十多億元,平均一年約二十二億元。
另外,除延長電動車免徵使用牌照稅外,國民黨立委林思銘則提案,將能夠純電行程測試值達八十公里以上的油電車,也納入免徵使用牌照稅。根據交通部統計,今年截至九月,可單純以電力驅動行駛八十公里以上的油電車,累積新車僅一千一百多輛,不會造成明顯稅損。
列席的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副署長鄒宇新表示,目前國內整車業者,沒有投入生產可單純以電力驅動行駛八十公里以上的油電車,如果補助下去,都會是進口車受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