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專法初審通過 每單保底45元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四日初審通過外送員專法草案。(中央社)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四日初審通過外送員專法草案,外送員時薪報酬明定每筆訂單基本報酬,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時薪一點二五倍,且不得低於四十五元,每年將隨最低工資時薪調升比率公告調整。

由於朝野對於法案名稱、立法精神意旨仍有歧義,委員會決議保留部分條文送交黨團協商。衛環委員會召委廖偉翔表示,外送員專法最重要的薪酬保障制度已依照勞動部建議通過,其餘條文包含申訴機制、保險等都有考慮在內,力拚這會期三讀通過。

有關外送員時薪報酬,勞動部提出的修正建議明定,外送平台業者給付外送員每筆訂單的基本報酬,不得低於該筆訂單外送服務期間依比率換算《最低工資法》所定每小時最低工資的一點二五倍,且不得低於四十五元的保障金額;每筆訂單的基本報酬保障金額,由中央主管機關依前一年度保障金額乘以每年最低工資時薪調升比率,並公告調整。

勞動部提到,外送員平均每筆訂單完成時間是十到十二分鐘,若以最低工資時薪一點二五倍計算,每分鐘約四點一元,換算基本報酬約為四十一至四十八元不等。為保障短時間訂單報酬,每單保障金額四十五元。

勞動部長洪申翰解釋,最低工資時薪一點二五倍是保障較花時間的外送長單;但以現實外送情況而言,有可能僅有六到八分鐘,因此條文採用更簡單的保底四十五元做法。經過朝野反覆討論,立委最後同意參採勞動部建議條文。

初審通過條文明定,外送平台業者違反外送員專法經處以罰鍰,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公布業者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日期、違反條文與罰鍰金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則按次處罰。新法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