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4警涉貪 代理副隊長羈押

 

新北市刑大趙姓偵查員(左二)及前刑大王姓偵查佐(右二)涉貪汙、洩密等罪,九日遭移送新北地檢署複訊後各以五萬、十萬元交保。(中央社)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新北檢調獲報新北市刑警大隊偵一隊鄭姓代理副隊長等四名官警,涉嫌於一一二年間接受黑道份子宴請、洩漏偵辦進度,甚至疑為獲取槍砲案情資而縱放線民。新北地檢署九日指揮調查局發動搜索並約談四人,經複訊後,認為鄭員涉犯違背職務收受賄賂重罪且有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押;新北地院於十日上午裁定鄭員羈押禁見,其餘三警分別以五萬至十五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候傳。

據調查,涉案鄭姓代理副隊長、趙姓偵查員、王姓巡佐及張姓偵查佐等四人,過去曾同屬新北市刑大偵一隊同一小隊成員。檢調追查發現,鄭員等人疑似在民國一一二年間,多次利用職務之便查詢民眾個資,並接受黑幫人士飲宴招待,席間竟透露案件偵辦進度等機敏資料。此外,檢調近期掌握新事證,質疑鄭員等人為了取得槍砲案件績效,涉嫌豢養線民並予以縱放,涉及貪汙及偽造文書等罪嫌。

新北地檢署九日指揮調查局台中市調處,會同新北市警局督察室及刑警大隊,兵分多路搜索鄭姓代理副隊長、趙姓偵查員以及已調任金山分局的王姓巡佐住處,並同步拘提已遭停職的中和分局張姓偵查佐到案。

四人經移送檢方複訊後,檢察官依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偽造文書及洩密等罪,諭令張姓偵查佐新台幣十五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王姓巡佐十萬元交保、趙姓偵查員五萬元交保。

針對鄭姓代理副隊長部分,檢察官認為其涉嫌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新北地方法院於十日上午召開羈押庭審理,裁定鄭員收押禁見。

事實上,這並非該小隊首次遭調查。去年案件爆發初期,四人職務即已進行調整,其中王姓偵查佐被拔除刑事牌,改任金山分局制服巡佐;張姓偵查佐則於去年十二月調往中和分局偵查隊。中和分局指出,張員今年十月十六日即因在刑大任內的洩密案遭羈押並停職,此次再捲入貪瀆案,分局將持續實施停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