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退役飛官史濬程吸收空軍管制官許展誠,蒐集雄三飛彈情資,不法獲利二百一十萬元,台中高分院今年五月間審結,分依違反國安法既遂、未遂二罪,分判二年二月、十月徒刑,最高法院八月駁回既遂部分上訴,判刑二年二月已確定,另外違反國安法未遂部分,判刑十月,發回台中高分院更一審,十日審結,認定涉犯貪汙,改判一年六月、褫奪公權二年。
起訴書指出,史濬程在九十七年從空軍四三九聯隊少校飛行官退役後,一0八年認識大陸地區人士「老張」,經老張引介現役飛官許展誠與大陸地區情治人員「子文」認識,子文以可賺錢為餌,誘使史收集我國軍事相關資料,約定史交付軍事資料後,可提領人民幣二萬元至五萬元不等報酬。
史濬程貪圖不法報酬,一0八年起佯稱因與美國軍方有交流,要求空軍戰術管制聯隊戰術管制中心攔截管制官許展誠,利用職務之便,提供軍事資料,承諾會視資料價值給予金錢對價。
許展誠為賺取報酬答應,雙方以LINE聯繫,還用「遊戲」、「造型」、「電競比賽」等,作為軍事相關資料或報酬的暗語,一0八年間起至一一三年間,史陸續向許收集其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陸續交付三萬元至五萬元不等,許前後收取二十二萬六千元,史則將存有許公務上應秘密文書檔案的隨身碟,攜至大陸交予「子文」,獲得二百一十萬元。
台中高分院今年五月審結,史姓退役飛官涉收取對岸資金,吸收空軍聯隊許姓管制官,不法所得達二百一十萬元,涉兩犯行,違反國安法、貪汙治罪條例,分別判刑十月、二年二月徒刑,其中審酌史坦認犯行,構成自白,予以減刑,不法所得二百一十萬元沒收,最高法院今年八月發回部分更一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