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11日通過衛福部《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擴大適用女女同婚及未婚女性,可合法接受人工生殖服務。惟《代理孕母專法》脫鉤處理,國健署表示,已委託研究持續搜集國外相關法規,尚須凝聚更多共識,目前並無時間表。
國健署表示,若未來新法三讀通過,新適用對象是否符合人工生殖補助資格,需衡量國家資源配置,仍待研議。不過,《人工生殖法》確定脫鉤「代理孕母」議題。衛福部長石崇良表示,代理孕母因涉及第3人的健康權,包含懷孕生產風險、母嬰健康考量、社會倫理各方面仍有歧見,在沒有很高社會共識之前先脫鉤處理;但衛福部未來會持續就此議題做社會對話、凝聚共識。
國健署表示,已委託法律事務所,持續搜集各國代理孕母法律規範與實際作法,各國代理孕母法規均持續精進,盼先了解國外先例,但委託研究與立法程序無涉,國健署將循程序尋求共識,從倫理、母嬰安全等角度綜合考量代理孕母議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