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共諜案判刑 退役上校追繳513萬退休金定讞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前海巡署上校科長葉瑞璋退役後捲入共諜案,因將南沙太平島工程計畫及內部會報等軍事機密交付大陸情報人員,遭法院依違反《國安法》判刑定讞。國防部據此認定葉男喪失領受退除給與資格,並追討已領退休金五百十三萬餘元。葉男不服提告,最高行政法院十一日駁回其上訴,全案確定,葉男須全數繳回。

葉瑞璋於民國九十七年自海巡署海岸巡防總局文書科上校科長退伍。退役後遭同為退役軍官的崔沂生、李慶賢吸收,與中共軍委政治工作部所屬北京、上海及雲南等地國安人員結識。一0三年間,葉瑞璋將包括太平島交通基礎工程計畫書、海巡署年度署務會報中有關岸際雷達、艦艇妥善率、地區防務工事及大陸漁船越界處置等具機密性質之公務文書,透過李男轉交予大陸國安官員,並從中獲取一萬五千元的報酬。

刑事訴訟部分,最高法院已於去年依意圖危害國家安全罪,判處葉瑞璋有期徒刑八月,並沒收犯罪所得;全案定讞後,陸軍司令部依據《國安法》相關規定重新審定,認定葉男自判決確定日起喪失請領退除給與權利,且應追繳自一0三年七月實行犯罪時起所支領的款項。經核算,葉男須繳回的退休金及優存利息共計五百十三萬五千五百三十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