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立雄:標案重在履約 誰管名字?

國防部5.9億餘元的火藥標案,得標廠商福麥的資格引發議論。國防部長顧立雄(左)15日上午受訪強調國防部絕對禁得起檢驗。右為國防部發言人孫立方。(中央社)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國防部長顧立雄十五日對台南裝修公司拿到炸藥標一事強調,標案重點在於最後能否履約、軍方權益是否獲得維護,且追溯二十年來相關案件均採公開招標,「沒有替任何一家公司量身訂做」。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上午邀國防部專案報告「針對國軍各類型火藥原物料購案,廠商資格標準訂定及審認作法」並備質詢。

顧立雄會前受訪指出,廠商要取得這些火藥、原物料,就必須取得當地政府輸出許可證明文件、原廠證明文件、經濟部進出口同意,運抵台灣經專業單位品質檢驗,都通過後才能拿到錢,沒通過就無法取得。

顧立雄說,軍方合約設計,廠商在招標階段必須繳交預算金額百分之三的押標金,得標後必須繳交預算金額百分之五的保證金,因此一旦無法取得相關文件、檢驗無法通過,就面臨被解約且保證金被沒收、停權。

顧立雄強調,過程中「國防部有需要付出一毛錢嗎?需要管這家公司叫什麼名字、資本額多少嗎?設立一定的資本額、計較公司的名字就容易履約嗎?」重點在廠商一定要有把握拿到相關文件、通過檢驗,而這些廠商就是有把握才會參與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