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台南市一一三年調解案件達一二五一四件,調解成立案為一萬一千件,成立率高達八成七九,居全國第三名。民政局十七日舉辦一一四年調解業務講習暨表揚大會,表揚各區績效優良調解人員。市長黃偉哲肯定調解委員的耐心與熱心,讓司法資源可更妥善運用,是為民眾「疏訟解紛」大功臣。
台南市調解委員會成果亮眼,去年全國縣市調解案件數十四萬一六二五件、成立十一萬七八三0件,成立率八成三二,台南市調解率則高達八成七九,高於高於全國平均值,居全國第三,各區調委在基層的努力與貢獻,排解爭議,功不可沒。
民政局指出,調委協助兩造當事人,和諧化解紛爭,將敵對立場轉化為協商關係,避免在訴訟中相互攻訐耗時又傷神,為社會帶來更多信任,製造雙贏局面。共有一六二人獲得「獨任調解市長獎」、「協同調解績優人員」十五名、服務年資績優獎十名。另,服務年資行政院長獎?六甲區陳同和委員、服務年資內政部長獎七人、協同調解案件績優行政院長獎為曾之婕議員服務處謝鴻斌主任。各區調解行政績效考核團體獎各組首獎:甲組:東區公所;乙組:官田區公所。
民政局長姜淋煌表示,鄉鎮市區調解是事件未進入法院,進行訴訟程序之前解決紛爭途徑之一,調解制度既可節省時間、金錢,避免長年訟累,且在不傷和氣又解決問題情形下,更能有效、妥適解決當事人紛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