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司委會追究不副署法律責任

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針對行政院長卓榮泰不副署財劃法,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十七日變更委員會十八日議程,邀府院秘書長等人就「不依法副署相關法律責任之追究」進行專題報告。

總統府晚間表示,對立法院負責的憲政機關是行政院,府秘書長僅於審議年度預算案與總統府主管法案審查時列席備詢。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十八日原邀請法務部長等人就「綠能弊案肅貪成效、綠能發展之法制策進與防弊」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詢。在卓榮泰決定不副署財劃法之後,翁曉玲宣布變更議程。

十八日司委會將邀請總統府秘書長、行政院秘書長、司法院、法務部就「立法院三讀通過之法律經行政院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移請立法院覆議,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長不依法副署、總統不依法公布施行,對我國憲政民主及法制之戕害及相關法律責任之追究」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詢。

翁曉玲指出,總統、行政院長是否有這麼大的權力,可以完全不甩立法院通過的法律,只選擇喜歡的法律才執行、公告。這個議題對於立法院及台灣的民主法治來說,都是非常重要的議題,希望說清楚、講明白。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鍾佳濱表示,國會要求行政院負責最重的方式、最大的監督,就是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規定,提起不信任投票。他認為不應該捨憲政正途,再多的質詢、專題報告,還是要回歸憲法的正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