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回顧與展望系列社論之五》台灣邁入超高齡社會之後的挑戰

台灣邁入超高齡社會,解決財源與照顧模式兩個雙軌制怪現象,畢其功於一役的方法就是施行長照保險,並將外籍看護納入長照體系。(本報資料照)

台灣邁入超高齡社會以後,老年人口達百分之二十,等於每五人就有一位老人家,幾乎家家戶戶都必須面對老年照顧的問題。老年照顧可分為生活照顧、疾病照顧與長期照顧,前兩者台灣社會已有國民年金、健保等制度來因應,現在最棘手的是民進黨政府以為,光靠「長照二‧0」或「長照三‧0」就能應付超高齡社會的老年照顧需求,事實上台灣中重度失智失能老人家根本不靠政府照顧,而是二十多萬宛如「外國孫女」的外籍看護扛起了台灣長照的重擔,沒日沒夜陪伴阿公阿嬤走完人生最後一段旅程。

日本在西元二000年邁入高齡社會,也就是老年人口達百分之十四時,施行長照保險籌措足夠財源,並有效分配照顧資源,以照顧廣大失智失能長者。南韓也在西元二00八年跟進,他們的口號是「發揚儒家精神,啟動國民集體大孝」。日本施行長照保險之前,花了一段時間建置長照軟硬體,類似台灣的「長照一‧0」與「長照二‧0」,如今台灣已邁入超高齡社會,卻仍固守稅收制長照財源,造成「健保有保險、長照靠稅收」的雙軌制度。

長照服務模式可分居家服務、日間照顧與全日機構照顧,分屬失智失能輕、中、重度所需照顧服務量能,「長照三‧0」稱一年預算上千億,但給付重點侷限於前兩者,對中重度需要夜間與假日照顧的老人家幫助有限。當照顧資源不夠充分,應優先照顧中重度需求者,「長照三‧0」卻讓居服員到輕中症家庭做家事,找幾乎健康的老人家來日照據點吃便當,根本「避重就輕」。

原本聘雇外籍看護家庭不能使用「長照二‧0」的荒唐規定已在「長照三‧0」放寬,但對「長照三‧0」與外籍看護照顧如何整合仍未觸及,形同另一個雙軌制。外籍看護制度存在台灣二十多年,政府始終不敢正面處理他們的勞動條件問題,只由勞動部引進,然後丟給家屬管理,完全不理會照顧品質與勞動狀況。外籍看護越來越多,透露一殘酷的事實:台灣人已經不願意照顧中重度障礙老人家,就好像勞動密集工作普遍找不到人一樣,必須倚賴照顧成本較低的外籍看護。

要解決財源與照顧模式兩個雙軌制怪現象,畢其功於一役的方法就是施行長照保險,並將外籍看護納入長照體系。長照保險可架構於健保之下,共用一套行政軟硬體,節省管理成本;給付方式跟健保類似,老人家有需求才刷卡,而非事先編預算,事後沒花完還會被檢討;長照的發動應該始於醫療,病治不好才需要照顧,健保處理後轉給長保,不像「長照三‧0」跟醫療院所未能整合。

施行長照保險後,初期仍由家屬自行聘雇外籍看護,但居服員可到府協助白天照顧,讓外籍看護休息,並教導照顧技巧與監督照顧品質,一段時間以後再將外籍看護納入長照人力,給予給付。有了長照保險,財源更充裕,全日機構照顧也能給付,以提升安養院、護理之家的照顧品質。

台灣近年發生多起照顧殺人事件,扛不住照顧重擔的子女或配偶,在漫漫長夜跪地痛哭以後,殺死心愛的被照顧家人後試圖自殺,到了法院又被判以重刑,這是國家社會把長照責任推給家屬的表徵。台灣目前的雙軌制長照絕對無法因應超高齡社會的照顧需求,必須建構以本國照服員與外籍看護為人力來源,並以保險制為財源的長照制度,完整涵蓋輕、中、重度照顧需求的老人家,才是老年照顧的康莊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