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工程師涉洩密 求刑2年半

記者陳華興∕桃園報導

桃園地檢署肅貪專組檢察官賴穎穎指揮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及新北市憲兵隊偵辦中科院林姓工程師洩密、背信案,認林姓被告等四人均涉犯背信未遂罪嫌;林姓被告另犯非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嫌,二十六日偵結起訴,並聲請分別對林姓、兩名陳姓及彭姓被告量處二年六月、二年、一年六月及一年有期徒刑。

中科院資訊通訊研究所聯安計畫專案管理組林姓技術師負責「智慧型監控指管系統網電基礎工程」標案相關業務,經某光電公司彭姓總工程師引介,結識另一光電公司陳姓負責人及陳姓協理,兩名陳姓被告為順利取得標案,要求林姓技術師提供院區工程尚未公開之招標圖說、廠商資格、專案進度等資訊,並應允支付每份標案資料八萬元或筆電等財物之閱覽費;另約定得標後再行支付相當於標案金額百分之七的後謝金,並將工程下包予林姓技術師合作之工班,且由彭姓被告擔任院區工程之總工程師等條件。

林姓技術師今年四月起數次將尚未公開、且去除中科院浮水印之標案資料交予陳姓及彭姓三人。因資料外流為外界知悉且經執法機關調查,中科院遂將標案下架,該光電公司未能得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