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六十四歲蔡姓犯嫌二十六日倒垃圾時,因未能追上垃圾車跌倒,他疑似心生不滿,二十七日持西瓜刀與垃圾車駕駛理論,警方獲報到場將他逮捕送辦,檢方偵辦後依恐嚇等罪嫌聲押二十八日獲法院裁准。
台中地檢署表示,檢方前晚複訊後,認定蔡男涉犯刑法妨害公務、恐嚇危害安全罪嫌明確,且有反覆實施之虞等羈押原因與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台中地院昨日上午審理後,裁定收押。
檢警查出,蔡姓男子二十六日倒垃圾時,因未能追上垃圾車而跌倒,疑似因此心生不滿,二十七日上午十一時許,他在清水區神清路持西瓜刀要和環保局清潔隊垃圾車駕駛王姓男子理論。
王男發現後,立即躲回垃圾車內,警方獲報派遣大批警力到場,將蔡男以現行犯逮捕到案,幸未造成人員傷亡。全案警詢後,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