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一名黃姓女子涉嫌冒充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秘書,並偽造疾管署官員簽名,向急需病床的癌症病患家屬詐財。台北地檢署三十日偵查終結,依詐欺取財及偽造文書等罪嫌將黃女提起公訴。檢方指出,黃女詐得不法所得新台幣五萬二千元,事後已返還其中三萬元。
檢方起訴書指出,四十歲的黃姓女看護於一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透過通訊軟體LINE聯繫盧姓男子,向其謊稱自己曾任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秘書及疾病管制署副秘書,並熟識衛生福利部、疾管署及台大醫院高層。黃女向盧男表示,可為其疑似罹癌的父親安排台大醫院病房,但需費用打點。盧男信以為真,於同年八月三十日先行匯款五萬元至黃女帳戶,並於九月二十九日晚間七時十分,在台大醫院西址院區當面交付現金二千元及蛋糕。
為取信被害者,黃女未經時任疾病管制署副署長羅一鈞同意或授權,在「全民健康保險病人自願付費同意書」的連帶保證人欄位上,偽造「羅一鈞」的簽名。她將此文件刊登於個人社群平台Instagram,營造與羅一鈞關係緊密的假象。盧男後續察覺有異,發現父親病床並未安排成功,驚覺受騙後報警處理。
羅一鈞在事發後透過臉書發文及記者會公開澄清,強調疾管署沒有黃姓女子此人,也沒有「副秘書」此一職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也無「總秘書」職務。他直言自己的簽名「沒有那麼醜」,並表示從年輕擔任醫師時就非常痛恨特權關說,生平從不幫人「喬病床」。羅一鈞與疾管署已就偽造文書及妨害名譽部分,向警方報案。
北檢偵辦期間,黃女到案後坦承犯行。其不法所得總計五萬二千元,其中三萬元已歸還被害者。檢察官認定黃女涉犯刑法詐欺取財及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嫌,犯罪事證明確,於三十日偵結並依法提起公訴。至於犯罪所得中尚未返還的餘額,檢方建請法院依法宣告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