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未確實關瓦斯 新光三越氣爆5死 店長等13人起訴

台中新光三越今年二月十三日氣爆釀五死三十八傷,台中地檢署昨日偵結,依過失致死、職安法等起訴店長等十三人。(記者陳金龍翻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新光三越台中中港店二月十三日氣爆釀五死三十八傷,台中地檢署三十日偵結,因未依法申請室內裝修許可,未提報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未確實關閉瓦斯開關,依過失致死、職安法等起訴台中店長許宜敬、總公司滑姓副理等十三人。檢方直言中港店是全台「店王」卻罔顧消費者、員工安全,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起訴書指出,新光三越中港店施作改裝工程未申請室內裝修許可,沒提報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就進場,且拆除瓦斯漏氣檢知器後,未採取有效替代防護措施,加上施工前又沒確實關閉十二樓瓦斯總開關及分歧開關,才導致瓦斯主幹管遭扯落破損後外洩,經達爆炸濃度後遇熱源引發氣爆。

氣爆後中港店的林姓女樓管、陳姓樓管被發現陳屍十一樓梯間、十二樓安全梯,另外牆遭炸開時大量鋼板、建材下墜,砸中步行通過的澳門一家五口,釀三人死亡;不少店內員工、顧客也遭掉落天花板砸到腦震盪。

檢方偵結起訴中港店店長許宜敬、總店滑姓女副理等七名新光三越人員,以及負責裝修的陳姓業者等五人,還有新光三越總公司一名法人,共十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