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新北市環保局公告一一五年電動機車補助方案,不僅延續補助汰舊一至五期燃油機車換購電動機車最高補助一萬元外,「早鳥」一萬元及「雙汰舊(汰除兩輛老舊機車並新購一輛電動機車)」九千元補助;搭配經濟部七千元補助及環境部三千三百元獎勵金,採取「雙汰舊」方案會有兩份車體回收獎勵金,單筆申請電動機車最高補助達三萬九千六元。
環保局長程大維指出,新北市一一四年度老舊機車汰舊數、電動機車成長數及電動機車設籍數均為六都第一;一一五年提供全面性的加碼補助方案,其中「早鳥加碼補助方案」從九千元提高到一萬元(限量四千五百名)及「雙汰舊加碼方案」從六千元提高到九千元(限量一千名)。
程大維表示,在各類別補助金額方面,新購電動機車新北市最高補助四千元(限額七千名);換購電動機車最高補助一萬元(限額八千名);一至三期燃油機車換購微型電動二輪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每輛最高補助四千元(不限名額至預算用罄)。另為照顧弱勢族群,中低收入戶無論新購或換購電動機車,環保局均額外加碼補助一萬元,且不限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