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電信三雄即日起實施「史上最嚴格」換補SIM卡措施,遺失得先到派出所報案,取得遺失證明後才能補卡,下達命令者直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NCC二日稍早回應「沒有要求一定要去報案,證明不限於遺失證明」,電信業第一線門市人員炸鍋,NCC不要只會坐在辦公室裡擺爛,請官員假日來加班,全台開窗口接受遺失申告開證明。
政府打詐無方,電信三雄即日起實施「史上最嚴格」換補SIM卡措施,若SIM卡需補發,必須出示舊卡,若確定遺失找不到,得先到派出所報案,取得遺失證明後才能補卡。
根據新版《電信事業提供電信服務風險管理機制指引》於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實施,遭各界轟根本就是「擾警+擾民+擾業者」的「三擾」政策。
這項「史上最擾民」的政策,最慘的是第一線門市人員,「客人手機不見,急著來買新手機、來補發新SIM卡,現在只能叫他先去派出所報案再來」;面對客人現場發飆,大罵第一線服務人員刁難,很無奈地表示,請客人「去罵NCC」。
電信業者透露,新規正式上路前,已經多次提醒NCC不要「硬幹」,因這些規定明顯擾民至極,必引起反彈,甚至加重基層員警業務量,兩邊都不討好,但NCC為了交打詐成績,決定硬幹,業者「只能照辦」。除換補SIM卡難度大增,想換個新門號也有限制,不能想換就換,要符合「換回原號」、「無法註冊」或「騷擾」等三條件,並提供證明資料後,方可辦理。
NCC主祕黃文哲澄清,新制並未規定民眾須先報案、取得遺失證明才能補卡,將找電信業者溝通釐清,指引所稱的證明文件,並非專指須向警察機關申請的遺失證明,「申請補卡的狀況很多,如火災仍有相關紀錄,但掉水溝,怎麼證明?民眾可以提供遺失的說法,並留下切結書或生物特徵,電信業者必須審核。」
黃文哲也強調,申請更換SIM卡或補發SIM卡,是民眾的權利,新制主要是在防堵詐騙集團,因此要求電信業者強化審核、落實KYC機制。